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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B/T 1607-1992 鹽水紅豆罐頭
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鹽水紅豆罐頭的產品分類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和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的基本要求。
本標準適用予以干紅豆為原料,經浸泡、預煮、挑選、裝罐、加調味液、密封和殺菌制成的鹽水紅豆罐頭。
術語
破碎豆
豆粒裂開呈瓣狀或片狀。
產品分類
鹽水紅豆罐頭的產品代號為833。
技術要求
原輔材料
紅豆: 色澤正常,顆粒飽滿,大小大致均勻,無蟲蛀、霉爛及破碎的干紅豆。
食用鹽: 應符合 GB 5461 的要求。
白砂糖: 應符合 GB317.1 的要求。
味精: 含谷氨酸鈉85%以上。
八角: 應符合 GB 7652 的要求。
月桂葉: 品質良好,干燥,無蟲蛇,香味正常。
芫荽籽: 干燥,無蟲蛀、霉變,香味正常。
感官要求
應符合表1的要求。
理化指標
凈重: 應符合表2中有關凈重的要求,每批產品平均凈重應不低于標明重量。
固形物: 應符合表2中有關固形物含量的要求,每批產品平均固形物重應不低于規定重量。
氯化鈉含量: 0.8%~1.5%。
重金屬含量: 應符合 GB 11671 的要求。
微生物指標
應符合罐頭食品商業無菌的要求。
缺陷
祥品的感官和物理指標如不符合技術要求,應計作缺陷。缺陷按表3分類。
試驗方法
氯化鈉含量
按 GB/T 12457 規定的方法檢驗。
GB/T 12457-2008 食品中氯化鈉的測定 已經廢止。
本標準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.44-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氯化物的測定 代替。
GB 5009.44-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氯化物的測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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