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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B/T 2684-2005 甘蔗糖蜜
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甘蔗糖蜜的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和運輸、貯存。
本標準適用于從糖膏里分離出來的終糖蜜作為酒精、酵母、味精等產品生產原料的甘蔗糖蜜。
要求
感官要求
色澤深棕、呈黏稠狀液體、無異味。
質量要求
質量要求見表1。
試驗方法
錘度
方法一(折射法)
甘蔗糖蜜經稀釋一定倍數后,在折射儀上測其可溶性固體物質,經溫度校正,乘以稀釋倍數可得糖蜜的折射錘度。
儀器、設備
阿貝折射儀,折射率測量范圍1.300~1.700。分劃板上折射率小分度值0.001。糖量濃度測量范圍(%)0~95。分劃板上糖量濃度(%)小分度值0.5。
溫度計,0°C~30°C,刻度0.1°C。
測定步驟
樣品處理
甘蔗糖蜜樣品經充分攪拌后加蒸餾水進行質量稀釋3~4倍,充分攪拌均勻。
校正
用蒸餾水校正儀器,20°C時蒸餾水的折射率為1.33299,若溫度不在20°C,可查蒸餾水折射率表,調節儀器的示值與該溫度對應的折射率相符即可。
測定
打開折射儀的棱鏡,滴加適量的樣液于棱鏡上,迅速閉合并鎖緊。待樣液達到棱鏡溫度時,調節光源及讀數反射鏡,使視場明亮,轉動棱鏡手輪,使視場中明暗分界線恰在十字線中心,讀取樣液的折射
錘度及測定時的溫度。
計算及結果表示
甘蔗糖蜜的折射錘度按式(6)計算,數值以%表示,計算結果取到小數點后一位數。
式中:
N 一一稀釋倍數;
Bt 一一t °C時糖液的折射錘度;
k 一一t °C時折射錘度溫度校正數。
允許誤差
兩次測定值之差不得超過其平均值的2%。
酸度
方法提要
甘蔗糖蜜酸度是以100g樣品所耗用氫氧化鈉溶液(1mol/L)的毫升數表示。本法采用pH酸度計控制被測溶液的pH在7.00±0.02,通過滴定耗用的氫氧化鈉溶液量可計算得出糖蜜的酸度。
儀器、設備
pH(酸度)計,分度值或小顯示值0.02pH。
滴定管,刻度0.1mL。
試劑
氫氧化鈉標準溶液(0.1mol/L)
量取氫氧化鈉飽和溶液5.2mL,用不含二氧化碳的蒸餾水稀釋至1000mL,用基準鄰苯二甲酸氫鉀進行標定。
中性蒸餾水
用氫氧化鈉溶液(0.1mol/L調節蒸餾水至pH(7.0±0.1)。
測定步驟
樣液制備
糖蜜經攪拌均勻后,稱取5.00g于燒杯中,用中性蒸餾水100mL溶解。
測定
以合適的緩沖溶液校正pH計,將用中性蒸餾水沖洗過的電極插入樣液中,邊攪拌邊滴加氫氧化鈉標準溶液(0.1mol/L),至樣液的pH為7.00±0.02為止,即為終點。記錄耗用標準溶液的毫升數。
計算及結果表示
甘蔗糖蜜的酸度按式(8)計算,結果取到小數點后一位。
式中:
c 一一氫氧化鈉標準溶液的濃度,單位為摩爾每升(mol/L);
V 一一滴定耗用氫氧化鈉標準溶液量,單位為毫升(mL)。
允許誤差
兩次測定值之差不得超過其平均值的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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